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2021年度红花村、光卡路垃圾清运服务竞价公告
发布时间:2021-03-01 文章来源:集团企管部 浏览量:745
根据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在南京公交集团采购资源管理平台上采用竞价方式确认最终供应商。
一、项目名称
四公司2021年度红花村、光卡路垃圾清运服务
二、服务要求
2021年度红花村、光卡路站房垃圾清运服务,含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。
三、采购单位
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
四、采购方式及说明
在南京公交集团采购资源管理平台上采用竞价方式(非公开)采购,报价方式为总价报价。此次竞价活动为2021年度红花村、光卡路站房垃圾清运服务。竞价响应单位报价时须根据我公司提供相应服务要求填写总价,报价总金额不超过1.05万元,定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,以上报价为含税价,所有商品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。竞价响应单位须具备南京市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企业资质证书,本次竞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。
五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供应商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、法定条件:
(1)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。
(2)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(3)、具有垃圾清运服务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(4)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(5)、参加本批采购竞价响应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(6)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、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:
(1)、公司注册资金200万以上(含200万),竞价响应单位须具有相关服务经营资质。
(2)、具备南京市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垃圾清运资质。
六、供应商需提供资质文件
1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开户许可证;
2、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;
3、无违法、违规行为承诺书(原件加盖单位公章);
七、服务要求
1、对我方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。
八、商务条款
1、服务方式:签订供货合同后,根据合同条款提供相应服务;
2、付款方式:根据合同条款支付;
竞价单位在报价后视为自动响应本文件中售后服务条款
九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凡能满足以上条件并做出售后服务承诺的供应商,应先在江南网页版采购资源管理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进行注册(注册网址:http://cgzy.njgongjiao.com:9141/purchase/login.do?method=bidderHome&tdsourcetag=s_pctim_aiomsg),经审核通过后,再行报名、报价。
1、供应商采购平台注册起止时间:2021年2月26日15:00 —2021年2月27日8:00
2、报名时间:2021年2月27日8:30—2021年2月28日8:00
3、报价时间:2021年2月28日8:30—2021年2月28日16:00
4、联系人:刘晶
联系地址:南京市雨花南路24号
联系电话: 025-68112609
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
2021年2月26日